深圳嚴查不執行電價降價政策行為

  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記者 黃劼)為貫徹落實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於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要求,降費減負惠企業,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8月22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相關部門對轉供電環節電價進行重點整治,嚴查不執行電價降價政策及違規多收電費的行為。

  據悉,此次電價整治行動由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牽頭,深圳市發改委、深圳市供電部門配合,組織市、區、所執法力量“三級聯動”,對查實沒有整改和退費的轉供電主體,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

  在8月22日的行動中,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市場稽查局和10個轄區的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585人次,深圳市供電局、深圳前海供電公司出動70人次參加聯合行動,檢查轉供電主體帳戶單位173家,涉及終端用戶數20095戶。173家轉供電主體中,已經完成退費的轉供電主體17家,退回終端用戶95.59萬元。沒有完成退費和整改的轉供電主體有139家,深圳市場監管局已經全部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30日內整改到位。

  在這次執法行動中,主要發現兩類違規收費行為。一是不執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一系列電價降價政策文件,不按規定退還多收電費,沒有傳導自2018年4月份以來政府降電價紅利;二是不執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2018年11月始還沒有執行目錄銷售電價,在轉供電環節有加收電價及電費的行為。

  這次統一執法行動后,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開展全面排查,在8月30日前完成第一階段的排查任務,並給轉供電主體一個月的整改期,對不按要求按時完成整改的轉供電主體加大查處力度,依法處罰。同時以此次統一行動為契機,加強查處工作的宣傳報道,曝光一批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震懾和教育轉供電主體,推進整改退費工作的快速落實,切實減輕終端用戶負擔,優化營商環境。

責任編輯: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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