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拾共享單車“盛宴”后的一地雞毛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任震宇)看着手機上一串長長的数字,小齊嘆了一口氣,“排在我前面的有上千萬人。退款要退到猴年馬月去啊。”

  小齊是OFO共享單車的用戶,兩年前,他支付99元押金,開始使用風靡街頭的小黃車。兩年後,OFO傳出拖欠工廠貨款,可能要破產倒閉的消息,小齊便要求OFO退還押金和賬戶上的餘額,一直沒有成功。因為和小齊一樣提出退押金餘額要求的OFO用戶已經突破千萬。
  
        2017年以來,悟空、町町、酷騎、小鳴、小藍等多家共享單車企業相繼停止經營,未退還的押金、預付費逾10億元,涉及消費者數百萬人。中消協發布的《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显示,共享單車押金難退位居當年九大投訴熱點首位。2018年除了OFO捲入押金難退的危機外,退市以及押金難退的風潮更進一步向其他共享出行領域擴散、電單車 “享騎”、共享汽車“途歌”“一步租車”也相繼捲入其中。

  而押金還僅僅是共享單車企業面對諸多問題中的一個。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朱劍橋向記者表示,共享單車從出現到現在有三年左右時間,由於共享單車多為露天停放,遭受風吹日晒、高強度使用乃至暴力破壞,目前單車故障越來越高,加之運營方經營困難,對單車的維護修理也難免減少,單車的安全隱患也隨之增加。

  被忽視的預警

  實際上,在共享單車發展初期,押金與預付款以及單車自身安全性、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性等問題就已經被提出。2017年3月,中消協召集了包括摩拜、OFO、小藍、由你、永安行等五家共享單車企業開座談會,重點詢問了對押金、預付款的管理問題。當時五家企業全部表示,自己有第三方存管賬戶,押金和預付款都是單獨管理。

  中消協秘書長朱劍橋告訴記者:“中消協以及各地消協組織曾約談過多家共享單車企業,當時他們都說有第三方存管賬戶存放押金,但破產退市后卻發現,沒有一家有第三方存管賬戶,消費者交的押金大多數都被挪用。”

  座談會之後,中消協發布了公開意見,要求共享單車企業儘快建立第三方存管機制和保險機制,保護消費者財產信息安全。

  但在當時,共享單車作為共享經濟的代表正是風光無限。各路資本紛紛進入市場,各種顏色、型號的共享單車鋪遍街頭,以至有人調侃,共享單車面臨最大的問題是顏色不夠用。由於資金鏈的充裕,退押金自然不是問題,各家單車企業還大打價格戰,紛紛推出“紅包車”,整個市場犹如鮮花著錦,烈火烹油,一片繁榮。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告訴記者,共享單車和其他一些所謂“互聯網思維”的消費模式一樣,先拿到大筆的投資,然後用燒錢的方式快速做大市場並佔據較大市場份額,再去思考怎麼賺錢,實際上和真正的共享理念背道而馳,難以持續。

  和其他一些互聯網思維下的產品一樣,一直未能找到盈利模式的共享單車很快遇到了凜冬。僅僅過了半年,酷騎單車、小鳴單車、小藍單車已經接二連三破產退市,由於押金和預付款難退,引發多起投訴事件。共享單車市場的兩大巨頭摩拜和OFO也被媒體曝光存在大規模挪用押金用於擴大生產、經營,甚至管理層奢侈消費。

  遭遇維權困境

  為了幫消費者追討押金和餘額,從市場監管部門到消協組織,採取了很多措施。

  早在2017年3月,中消協就曾召集共享單車企業進行座談,併發布公開意見,要求共享單車企業儘快建立第三方存管機制和保險機制,保護消費者安全。從2017年年中開始,陸續有共享單車企業開始破產退市,中消協和各地消協組織一邊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約談企業要求解決退押金問題,同時利用當時《电子商務法》正在起草並向社會徵求意見的機會,積極建言寫入關於消費者押金處置的相關條款。

  2017年12月1日,中消協組織召開共享單車問題座談會,邀請相關司法、法律問題專家,就押金、預付費以及權益損害救濟等問題進行了公開討論。同年12月5日,中消協又就消費者普遍關心的押金和預付金存管、車輛投放與運維等問題約談了相關企業。

  2017年12月18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就小鳴單車拖欠消費者押金、資金賬戶管理不規範等系列問題,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令小鳴單車經營管理方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拖延退還押金的行為,對押金實施專款專用、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第三方監管等措施並向消費者完整披露。2018年3月2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悅騎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消費者退還押金、披露押金信息、公開道歉等。悅騎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上訴,,但也未執行法院判決。同年4月24日,廣東省消委會正式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悅騎公司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為解決酷騎單車押金難退的問題,中消協於2017年9月和12月分別單獨約談和集體約談酷騎公司,但酷騎公司均未到會。同年12月12日,中消協向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發出一封公開信,要求酷騎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承擔責任並向消費者道歉,但未得到回應。中消協於同年12月21日向有關公安機關提交刑事舉報書,舉報酷騎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申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雖然消協組織想了很多辦法,但要追回消費者的押金、預付款依然十分艱難。隨着OFO危機的發生,以及享騎(電單車)、途歌To Go(共享汽車)、一步租車(汽車)等企業退市,共享出行行業的押金和預付款問題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北京市法學會电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律師告訴記者:“消協組織在共享單車押金問題上可以說已經用盡了辦法,之所以推不動,深層次的原因是當前的法律制度還存在漏洞,制度的缺位才讓這個問題難以解決,這已經不是消協組織層面能解決的了。”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則認為,在共享單車發展過程中其實並非沒有對其進行規範的嘗試,比如2017年交通部等10部委發布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用戶資金安全監管”,還要求“在企業註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但這些規定卻沒有得到真正落實與執行。

  規範無序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對新生事物、業態的發展一般採取的是“先允許發展,再進行規範”的原則,這對於促進新經濟形態發展無疑是有利的,但也有一些新生事物在嘗試發展過程中最終被證明“此路不通”。

  北京市法學會电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律師對記者說:“鼓勵發展是對的,但在大膽試錯的過程中產生的代價該由誰來承擔?起碼不能讓消費者承擔。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則認為,現在的所謂共享單車嚴格說是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它並沒有利用龐大的社會存量自行車,嚴格說不是共享,而是通過燒錢生產大量新的自行車,再通過這些自行車獲得押金和預付款進行融資。
  中國消費者報協會秘書長朱劍橋告訴記者,當前,共享單車行業發展尚不成熟,國家應在鼓勵創新的基礎上,嚴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對涉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創新業態、創新項目,可設置前置評估程序並進行試點,在評估合格、試點運行良好的基礎上再向全國推廣,防止因行業企業野蠻生長和大量退市損害消費者權益,引發群體事件。對於風險度高的行業,建議推行企業強制責任保險,防範化解相關風險。消費是最終需求,消費者是企業商品和服務的購買和使用者,只有善待消費者,保護消費者權益,共享單車行業才能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責任編輯: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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