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電充電寶好借不好還 深夜跑了兩小時還被扣費99元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劉銘)“太氣人了!網點全都显示‘可歸還’,沒有一個可以還,商家隻字不提賠償,甚至一句道歉都沒有!”最近,四川省成都市消費者李女士和一個共享充電寶較上了勁。原來一直以為借來方便還也方便,沒想到為了歸還一個充電寶,她駕車在深夜的成都街頭輾轉奔波了兩個小時,最終也沒有順利還上。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這家名叫“小電”的共享充電寶,雖然網點遍布成都的大街小巷,但網上显示的租借及歸還信息,很多都與實際情況不符,有的“可歸還”網點大門緊閉甚至根本就找不到。

  投訴

  兩小時難找歸還網點

  10月4日,國慶長假的第四天,成都中和鎮左岸國際影城。晚上11點左右,李女士走進觀影廳之前,突然發現手機快沒電了,於是走到吧台前,微信掃碼租借了一個小電共享充電寶,邊看電影邊充電,很是愜意。

  凌晨兩點左右,電影結束,李女士回到吧台歸還充電寶,突然發現小電的充電設備插孔已經插滿了充電寶,沒辦法歸還。充電寶半小時租金1.5元,雖然信用租借免押金,但如果不及時歸還,租金會持續增加。只有找個插孔插進去,才算歸還,可就是找不到。

  李女士立即關注小電的微信公眾號,看看附近有沒有其他網點,通過“附近網點”搜索,發現附近有不少網點,很多都显示“可歸還”。

  “小電” 歸還網點。劉銘攝

       於是,李女士和朋友一起,駕車在電影院附近尋找,首先找到了電影院對面的一個網吧,明明显示是一個歸還網點,服務人員說根本就沒有小電充電寶。兩人找到第二個網點,馬路邊上的一個串串火鍋店,显示“可歸還”,結果已經關門了。第三個網點是一家酒館,但插孔是滿的。第四個網點是酒館對面的一家KTV,根本沒有小電充電設備,而地圖显示不僅有這個網點,而且“可租借、可歸還”。

  “然後又找了兩三個網吧網點,都沒有小電充電設備。一家網吧的負責人說,箱子早就被小電的人搬走了。”李女士說,她前後跑了8個地方,1個商家關門,兩個插孔滿了,其餘5個地方沒有小電充電設備。想到第二天早上還要上班,李女士只好放棄。

  李女士在街頭跑了兩個小時,凌晨4點才回家睡覺,導致第二天上班遲到,被單位罰款200元。“越想越生氣,如果小電網點信息準確一些,也不用跑那麼多地方,耽誤那麼多時間,浪費那麼多汽油。”李女士很氣憤。

  因超時不還充電寶,10月14日,李女士被小電扣費99元。李女士告訴記者,此後,她11天里3次投訴,卻只接到過一次小電客服的電話,也只是催促她歸還充電寶,“一句道歉都沒有,隻字不提賠償問題”。

  調查

  網點信息與實際不符

  實際情況究竟如何呢?10月15日、16日、17日連續3天,記者分別在早中晚等不同的時間點,對成都多地的小電充電寶網點進行了一番實地體察,體察結果發現,18個網點的商家及設備租借歸還狀態等信息,與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的有5個,不符合的有13個,不符合率約為72%。

  關注小電微信公眾號后,記者在“充電服務”欄目下找到“附近網點”,點擊進入“小電充電”小程序。很快,一張布滿綠色充電網點圖標的適時地圖出現在記者眼前,給人一種非常方便快捷的愉悅感。

  進入“附近門店”,地圖下方迅速出現一批網點商家的詳細信息,包括商家名稱、地址等,同時也清晰地显示出充電設備目前所處的狀態,包括“可租借 可歸還”“不可借 可歸還”“可租借 不可還”“不可借 不可還 座充可用”4種狀態。

  10月15日下午3點30分左右,記者來到永興巷4號,地圖显示這裡有一個網點,商家為正宗樂山燒烤,目前狀態為“可租借 可歸還”。記者看到的實際情況卻是,商家為“簡陽羊肉湯”,小電設備的8個插口都是滿的,無法歸還。相隔不遠的純陽觀街“富順豆花庄”網點,商家實際為“慶樹串串香”,显示“可歸還”,實際插孔也是滿的。還有一家茶樓,显示設備“不可歸還”,實際還剩下4個插孔,可以歸還。

  記者調查發現,不相符的地方主要有5個方面:找不到網點;显示“可租借”或“可歸還”,商家關門無法進入;显示“可歸還”,實際無法歸還;显示“不可借 不可還 座充可用”,網點已經撤銷;網點商戶名稱與显示不符合。

  記者調查的18個網點中有8家商戶關門。青羊區雙順路7號“烏門町”商戶,下午6點鐘的時候,地圖显示該網點設備“可租借 可歸還”,實際上卻緊閉捲簾門,不知道裏面是否有充電設備。10月17日早上8點10分,地圖显示位於石人南路的私人定製設計商戶網點“可歸還”,實際商戶關門,地圖上沒有標註該商戶的具體營業時間。

  地圖显示,位於羅家碾街29號的“鍋兒匠辣子雞(羅家碾店)”有一個網點,充電設備“可歸還”。記者在現場反覆尋找,無法找到這家店,也沒有看到“29號”這個門牌號。

  回應

  不斷優化網點服務

  10月17日,記者致電小電客服。“每個網點的商家都有一台小電的共享充電設備,不代表這個商家24小時不關門。”10月25日,客服人員回應記者,“我們不可能非要商家24小時開門營業。什麼時候開門關門,是商家確定的,公司確定不了。這個不是和我們發生關係,是消費者和商家發生關係。”

  隨後,小電運營商北京伊電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公關負責人遲貴功緻電記者,稱公司在全國各個城市的運營,對點位覆蓋能力是很自信的,成都的點位覆蓋率非常高,客戶反映的歸還難度很高的情況是不存在的。對於李女士的投訴處理,因為賠償條件無法滿足,確實沒有辦法很好地處理。

  遲貴功說:“作為小電的運營公司,我們承認在對消費者的服務上還需要不斷地去完善,可能會存在部分區域由於覆蓋率沒有那麼高,導致用戶歸還困難,我們會不斷地去優化網點。”

  同時,他表示,充電設備是公司的,小電和商家是合作關係,有的是商戶主動提出來安裝,有的是公司直營團隊主動與商家溝通合作,出現異常情況有各種可能性。“商戶不是每天24小時都營業,設備無法判定商戶已經關門。”遲貴功說,“消費者可以點擊‘點位綠色標識’,可以显示店鋪的營業時間”。對記者調查發現的問題,他會反饋給公司。

  觀點

  虛假服務信息涉嫌違法

  如今,共享充電確實給消費者帶來了便利,頗受年輕人歡迎。但據記者了解,因為地圖显示與實際不完全相符,不少消費者早已頗有怨言。“乍一看,感覺很方便,結果卻很坑人。”有過相同經歷的嚴女士說,“為了歸還一個共享充電寶,在一條街上到處跑,耽誤了20多分鐘,累慘了,印象很深。”她認為,共享充電寶的商家有故意做多網點吸引消費者的嫌疑,不排除有欺騙的成分。

  四川衡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新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电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規定,“电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共享充電寶公示的充電網點信息與實際不符合,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涉嫌違法,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做出賠償。(劉銘)

責任編輯: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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