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設計室銷售野味!重慶曝光10起典型違法案件

  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重慶市市場監管部門紮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快查快處了一批違法案件,全力穩定和規範市場秩序。1月31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公開曝光了10起典型違法案件。

  重慶華森大藥房零售連鎖有限公司榮昌區奧城店涉嫌發布虛假廣告案

  1月26日,榮昌區市場監管局對重慶華森大藥房零售連鎖有限公司奧城店進行檢查,發現其門店張貼的手寫宣傳單上,有“預防新冠狀病毒 板藍根、柑橘冰梅片、抗病毒顆粒……金菊五花茶、清熱解毒類藥物均可預防新冠狀病毒”“預防新冠狀病毒 口罩+抗病毒藥物 雙向結合更加有效 預防大於治療”“預防新冠狀病毒 板藍根、柑橘冰梅片”等內容。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

  巫山縣燕豐超市涉嫌哄抬大米價格案

  1月27日,巫山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管巡查時,發現巫山縣燕豐超市涉嫌哄抬商品價格。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金龍魚楚珍軟香米,規格為10kg/袋,零售價為78元/袋。該超市管理系統显示該商品進貨價為56元/袋,零售價為60元/袋。當事人將大米零售價從60元提高到78元,提價幅度為30%,商品差價率為39%,當事人的行為涉嫌哄抬商品價格。

  重慶萬家燕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巴南區魚洞店涉嫌銷售不明碼標價的口罩案

  1月21日,接群眾舉報,巴南區市場監管局現場檢查發現,重慶萬家燕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通過电子郵件方式,向所屬藥店發出關於口罩漲價及可拆零銷售的通知,調高30多個口罩品種價格。經查,其下屬巴南區魚洞店將原價16.8元/袋(十隻裝)的口罩價格抬高至27元/袋,將原價18.8元/袋(十隻裝)的口罩價格抬高至30元/袋進行銷售,且包裝上原價簽尚在。截至其恢復原價銷售期間,當事人共漲價銷售7款口罩,漲幅為20%—140%,銷售收入791.93元,獲利527.33元。經調查核實,當事人還有銷售未明碼標價口罩的違法行為。

  城口縣艾森廣告設計工作室涉嫌違法經銷野生動物案

  1月28日,城口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城口縣艾森廣告設計工作室門市內和門市冰箱內存放有麂子肉、野豬肉和野雞待售,且均不能提供檢疫證明。經查,當事人經營的麂子肉、野豬肉、野雞等上述野味系從自稱來自陝西的一個自然人處購進,並無相關票據,也未銷售。

  大足區周華大藥房涉嫌銷售無中文標識的口罩產品案

  1月27日,大足區市場監管局在疫情聯防聯控檢查時發現,周華大藥房銷售口罩無中文標識,且未明碼標價。執法人員依法將其庫存的5200個口罩予以扣押。經初步調查,當事人於1月25日晚,從一不知名的自然人處購進無明碼標價、無中文標識的口罩1.2萬個,購進單價為1.5元/個,購進金額共計1.8萬元,無任何進貨憑據和付款憑據。購進后,當事人以2.5元/個的單價銷售了5000餘個口罩,銷售金額1.25萬餘元。

  渝北區向靜涉嫌哄抬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價格案

  1月26日,渝北區市場監管局接轄區內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線索,向靜涉嫌在重慶弘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場所內非法銷售保力康牌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渝北區市場監管局立即對該場所進行了檢查,當場查獲在售保力康牌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10950個。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呼吸器進貨價格為5.2元/個,銷售價格為15元/個,貨值金額為16.4萬元。

  江北區真善美真德藥房涉嫌銷售“三無”口罩產品案

  1月26日,江北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江北區真善美真德藥房銷售的口罩為“三無”產品。江北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當事人對外銷售的口罩包裝無中文標識,均由其到重慶真善美醫藥有限公司提取,數量共2.6萬個,銷售單價2元/個,貨值金額共5.2萬元。該批產品外包裝均無中文標識,屬“三無”產品。

        桐君閣大藥房北碚區天潤宏藥房涉嫌銷售未明碼標價的口罩案

  1月26日,北碚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重慶桐君閣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北碚區八十二店售賣KN90口罩涉嫌價格違法。經核查,當事人於1月24日以20元/個的價格從向錫坤處購進標稱生產商為金佰利(中國)有限公司、標註名稱為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的KN90(型號63201)口罩(非醫療器械、防塵用口罩)80個,當天全部銷售,銷售過程中沒有對該商品進行明碼標價。

  璧山區璧璽貿易有限公司哄抬口罩價格案

  1月26日,璧山區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稱重慶市璧璽貿易有限公司以65元/個的價格高價銷售口罩,並以N90口罩冒充N95口罩。調查發現,當事人於1月21日以25元/個價格購進N90口罩300個,以65元/個的價格銷售了11個,初步核查涉案金額715元。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涉嫌違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三)項的規定。

  江津區西門路康聖藥房銷售口罩產品未明碼標價案

  1月23日,江津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江津區西門路康聖藥房哄抬口罩價格。經調查發現,當事人正在銷售棒棒德牌防霾口罩,但未明碼標價,違法所得為760元。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

責任編輯:覃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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