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協督促電商:對標《电子商務法》杜絕“砍單”

  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董雅婷)雙11臨近,各大電商平台開始着手籌備促銷預熱活動。11月6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北京市法學會电子商務法治研究會聯合發布聲明,督促經營者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电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雙11活動順利開展、有序進行。

  北京市消協指出,砍單問題是網絡交易活動尤其是促銷期間長期存在的問題。經營者無故取消消費者訂單,或者在用戶服務協議中保留涉嫌砍單的條款,違反了《电子商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因此,希望电子商務經營者對標《电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及時調整不合規條款,杜絕砍單行為。

  近年來,在电子商務活動中,刷單炒信、虛構交易、點評造假、刪除用戶評價等損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評價權的事件頻頻發生,在雙11促銷即將來臨之際,某知名旅遊平台被曝涉嫌點評造假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北京市消協表示,《电子商務法》在《消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規定了消費者享有的評價權。《电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規定“电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电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电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雖然法律對此已經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評價造假的現象仍然存在。有一些平台仍保留有刪除用戶評價的服務條款,與法律規定相違背。因此,希望電商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杜絕刷單炒信、評價造假等違法行為,並做好審查監督工作,尊重消費者評價的權利,如實反映(不刪除)消費者的評價,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希望消費者能夠誠信客觀評價。

  雙11促銷活動也對快遞物流、电子支付經營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此,电子商務經營者應當確保委託的支付經營者、物流經營者切實履行保障支付安全、物流準時安全的義務。

  另外,鑒於雙11促銷時期也是消費者信息泄露的高發期,北京市消協提醒电子商務經營者強化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確保用戶查詢、更正、刪除、註銷賬號數據權利的自由行使和有效實現。

責任編輯: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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