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任震宇)我國開啟商事制度改革已經有5年,隨着改革的推進,經商辦企業的便利性大為提高,市場監管方式也有了根本性改變。近日,有關專家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商事制度改革看似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沒有直接相關,但實際上它不僅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也提供了全新的保護工具。

  創立新紀錄

  2018年3月21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工商分局的企業開辦大廳里,一位年輕的女“幫辦”迎上夾着文件袋前來辦理企業註冊登記的霍女士,幫她審核材料,確認材料齊全后,引導着她來到“企業開辦一窗受理”窗口,提交了設立申請材料。

  霍女士是中食科創資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財務總監。由於事先已經通過網絡先進行了網上登記,完成名稱自主預查、公安機關公章刻制自動備案、稅務事項等手續,她遞交申請材料兩天後,就完成了執照、刻章、領取發票的全部手續。

  霍女士告訴正在採訪的《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以前我也辦過企業註冊登記,一般沒有20天下不來,所以會花錢找代理公司來辦理。現在程序簡便,兩三天就能完成,甚至連印章都刻好免費提供,我們連代理公司都不用找了。”

  開辦企業的時間快了,成本低了,辦事更加簡單方便了,這是諸多如霍女士一樣的經營者現在對辦理營業執照過程的新印象,也是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的直接反映。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市場監管部門着力在減少行政審批、降低准入門檻、精簡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上下功夫,開展了商事制度改革,不斷降低投資創業的制度性成本。從改革之初把註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登記制,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實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工商註冊登記制度改革和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再到“多證合一”的部門之間的聯動改革,以及探索事中事後監管新機制,企業信用監管機制和“雙隨機、一公開”等新型監管模式逐步形成。

  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19版)》,中國營商環境較2017年大幅提升32位,在190個經濟體中名列第46位,“開辦企業”指標排名由93位上升至28位。中國在過去一年裡為中小企業改善營商環境實施的改革數量創紀錄,位列今年營商環境改善幅度全球前十,是商事制度改革以來提升幅度最大的一年。

  提升市場活躍度

  2019年1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披露,到2018年年底,全國實有市場主體達1.1億戶,其中企業是3474.2萬戶。2018年新增市場主體2149.58萬戶,新增企業670萬戶,平均每天新增企業1.83萬戶。而在商事制度改革前,日均新設企業數量僅為0.69萬戶,5年間增長了接近3倍。新設市場主體持續較快增長,成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力量,成為創業創新活力的風向標。

  大量新設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的發展,意味着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的不斷湧現。近年來,在新設立企業中,服務業企業大增,佔到80%以上。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新興服務業、“互聯網+”快速發展,為新常態下新舊動能轉換提供了新的動力。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起草的《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評估報告》显示,商事制度改革以來,至2017年年底,第三產業新設企業1099.55萬戶,年均新設366.52萬戶,較2013年191.58萬戶增長91.3%。2017年年底第三產業佔比提升到76.1%,較2014年提升了3.9個百分點。2018年上半年,第三產業新設企業261.4萬戶,同比增長14.3%。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研究所教授劉俊海告訴記者,營商環境的改善,企業開辦更加方便,這些看似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沒有直接關係,其實是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奠定了重要基礎。他說:“競爭是最好的消費者保護,市場主體數量多了,市場就能保持活力,消費者的選擇也更多,企業不僅會更加重視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以維護自身競爭力,還能在競爭中不斷提升自己服務消費者的水平。”

  加強信用監管

  在劉俊海看來,商事制度改革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作用除了促進市場競爭之外,還有監管方式的改變。他說:“以前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的監管,多在侵權事件發生之後,是事後監管。而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市場監管部門改革創新監管方式,開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設,甚至將防線推進到侵權行為發生之前。”

  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方式也有了很大變化,比如實施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夯實信用監管基礎;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實施公正監管;全面建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信用監管提供平台支撐;積極推動信息共享與聯合懲戒,強化信用約束;調動市場和社會力量推進社會共治,提升監管效能。

  劉俊海表示,這些監管方式的核心在於“信用”,各種制度都是圍繞着“信用”展開:“信用是監管的核心,經營者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會給企業甚至企業主要負責人留下不良信用記錄,嚴重的甚至還會進入黑名單,從而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當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嘗到苦果后,就會引以為戒。同時,企業年報制度和信用公示系統還會將不良信用記錄公之於眾,有利於消費者避免落入消費陷阱。”

  市場監管總局披露的數據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國經營異常名錄實有市場主體552.4萬戶,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實有49.7萬戶,市場監管部門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加大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懲戒力度,累計限制老賴任職30.8萬人次。

  隨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對企業的監管更加強調發揮社會協同共治的作用。《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評估報告》中就舉了一個例子,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等7家單位作為開展企業事中事後監管社會共治試點工作單位,推進企業信息共享,引導企業強化主體責任,發揮市場和社會力量作用,大力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提升監管效能。

  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科長戴鑫告訴記者,西城工商分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社會協同共治”依託的是企業監管信息共享平台,除了西城工商分局和各工商所本身的監管信息外,還接入了包括西城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房管局等十幾個部門的監管信息。這些監管信息匯聚到平台上以後,通過大數據運用,成為開展靶向性監管的重要依據。自2016年9月至今,西城區依託平台預警結果,以預付式消費、類金融、房地產經紀等高風險行業為重點,開展5次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平均問題發現率達到75%。

  戴鑫說:“通過信息共享平台和大數據技術的運用,一方面可以減少對守信企業打擾,另一方面則實現了對違法企業的精確打擊,還通過部門協作聯動,對失信主體形成了有效震懾。”

  專家建議

  更加善待消費者

  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起草的《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評估報告》認為,商事制度改革總體而言符合改革預期情況,同時建議進一步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相關制度;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共享,推動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完善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等聯繫方式的登記和管理制度。

  劉俊海認為,商事制度改革強調監管方式的改變,不僅要加強事後監管,還要求加強事中甚至事前的監管。更為重要的是,要充分認識到,善待消費者就是善待企業,保護消費者就是保護市場,商事制度改革就是要打造一個消費者友好型的營商環境,從而讓消費者、經營者、監管部門乃至整個社會都能得益。

責任編輯: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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