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措施確保“證照分離” 改革不出現監管風險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任震宇)10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註冊局相關人士對《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行了解讀。據悉,《通知》要求,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三方面着手,確保“證照分離”改革不出現監管風險。

  證照分離釋放市場活力

  9月27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決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等4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實際上,早在2015年年底,國務院就已批複同意在上海浦東新區率先11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試點效果良好,有效降低了市場准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務效率,受到了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廣泛好評。上海浦東新區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后的2016年和2017年,納稅主體分別增加了4.9萬戶和5.9萬戶,分別較2015年增長了9%和29%。

  2017年9月,國務院部署在更大範圍試點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后,辦了證、繳了稅的活躍企業持續增長,改革的輻射帶動效應逐漸顯現。截至9月底,全國實有市場主體1.06億戶,前9個月新設市場主體1561.6萬戶,同比增長10.4%,日均新設市場主體5.72萬戶,日均新設企業1.84萬戶。

  今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召開了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證照分離”改革重點地區經驗交流會,組織上海、山東、山西、廣東、福建等地對試點情況進行整體評估,發現各地改革試點運行平穩、效果良好。同時也發現,有些事項尚未試點成熟不宜全國推開、事中事後監管和信息歸集共享有待進一步加強、“證照分離”與“多證合一”改革的關係有待進一步明確等。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在前期試點和評估工作基礎上,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編辦、司法部等部門研究起草了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政策文件。經國務院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9月27日正式發布。

  “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重要舉措。”登記註冊局負責人表示,“實踐證明,‘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抓手,在服務創新創業、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成效顯著。”

  “證照分離”突出寬進嚴管

  “如果說,各地改革試點方案是基礎版,全國推開‘證照分離’的改革方案就是升級版。”登記註冊局負責人告訴記者,為更好的複製推廣“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經驗,儘快使改革惠及更多地區、更多企業,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對上海等地的改革方式進行了優化完善,對改革事項進行了逐一評估,形成了國務院文件。

  國務院下發的《通知》明確,“證照分離”改革必須堅持的3個基本原則:一是要“突出照后減證,能減盡減、能合則合”;二是要“做到放管結合,放管並重,寬進嚴管”;三是“堅持依法改革,於法有據,穩妥推進”。

  在改革方式上,《通知》明確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這4種方式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以“優化准入服務”覆蓋了上海等地試點的“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和“強化准入監管”這兩種改革方式,以突出對“准入”環節的優化審批服務,進一步降低市場准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准入環境。

  在改革事項上,第一批全國推開改革的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是在上海等地已經開展試點的163項中選取的。根據《通知》,納入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範圍的涉企行政審批事項中,取消審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等兩項,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改為備案的有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1項,市場主體報送備案材料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實行告知承諾的有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等19項,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優化准入服務的有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等80餘項,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突出問題,精簡審批材料,提高登記審批效率。

  在改革範圍上,要實現涉企行政審批事項的全覆蓋。《通知》明確,要建立長效機制,同步探索推進中央事權與地方事權的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做到成熟一批複制推廣一批,逐步推動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對所有涉及市場准入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全覆蓋,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下一步,在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的基礎上,要進一步摸清涉及市場准入的行政許可事項底數,率先在自貿試驗區推動形成全覆蓋、全流程的許可事項清單。

  三措施保證改革不出監管風險

  “證照分離”了,會不會導致監管放鬆,出現監管風險?

  登記註冊局負責人告訴記者,“做到放管結合,放管並重,寬進嚴管”,是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根據《通知》精神,該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該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始終把放管結合置於突出位置,做好審批和監管的有效銜接,監管環節后移,從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轉變,推動綜合監管、公正監管,提高監管效能。

  一是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通知》重點重申了“四個誰”的監管原則,明確要求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公正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同時,構建全國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範,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探索建立監管履職標準。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探索包容審慎監管以及建立多元共治格局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二是要突出信息歸集共享。信息歸集共享是實現證照分離、協同監管的基礎支持手段。《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完善全國和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實現部門間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的歸集共享、業務協同。同時,要求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資源歸集目錄,健全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之間對於備案事項目錄和後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有關事項信息要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於相關市場主體名下,並對外公示。

  三是要落實好保障措施。《通知》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統籌推進改革,層層壓實責任,確保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第一批106項具體改革事項,細化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的具體管理措施,並於2018年11月10日前,將上述管理措施送市場監管總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開。

  登記註冊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在推動“證照分離”改革對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全覆蓋的同時,對於改革后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的事項,原則上要通過“多證合一”改革及時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

責任編輯: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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