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員辦理“兩金”

  問:聽說流動人員也能夠辦理“兩金”,那麼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辦理哪些手續呢?

  答:一、受理範圍:

  人事檔案由市、區、縣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並從事自由職業的流動人員。

  二、辦理程序:

1、出具《存檔憑證》。

2、提供有效經歷證明材料。

3、本人提出申請。

4、經受理單位審核同意后出具《工作經歷證明》。

5、流動人員對《工作經歷證明》認定並簽名。

6、受理單位集中送勞動職介所,由勞動職介所負責分送到所在人員的街道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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