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給百姓一種寄託

  社保改革系列談(10)

  改革需要操作藝術,其精髓在於:如何把複雜的問題用簡便的方式予以妥善處理,而不是相反。

  按照這一理念,我體會,在我國的改革和發展上,急需做好三件事:一是設計一種社會保障新制度,新制度必須放眼未來、面向全社會,但不能為兌現舊制度的承諾而設計;二是關閉社會保障舊制度大門,門裡邊的人可以走出來(參加新制度),但門外邊的人絕不能再走進去;三是制訂從舊制度轉向新制度的過渡方式,主要為過去已被社會保障覆蓋的人群而設計。

  關於如何設計社會保障新制度,我覺得應強調三點:

  第一,未來的社會保障,其目標應定位於老年社會保障,即從制度上防範老年貧困。社會保障就像是一棵參天大樹。人人在工作時為其“施肥澆水”,年老時就能“避風乘涼”。國民一旦充分認識到,未來的老年生活是有保障的,而且不再擔心老年患病後得不到及時治療和因病致貧,誰還會再去拚命“攢錢防老”?

  第二,必須面向全社會,絕不能只盯着國有單位的職工,至少要把目前尚未被覆蓋的人群都納入視野。不同於現在的社會保險,未來的社會保障應是開放式的,大門是敞開的,目前除了暫不吸引純粹的務農人員外,所有在單位就業的人員,包括在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就業的人員、進城农民工,以及非組織化就業的人員如自僱人員、自由職業者,都允許參加社會保障。

  第三,社會保障不採取社會保險的方式,不設立個人賬戶。社會保障新制度不能再像現在的社會保險那樣,項目設置“貪大求全”、享受不分老少(竟有29歲領到的),特別是不再設個人帳戶,政府因此再也不用替民眾“當家理財”、看管賬戶,同時也摘掉了“不相信民眾能管好自己錢袋”的帽子。

  基於此,我設計出一種“低門檻、開放式和可持續”的社會保障新制度,要點包括:

  一是項目少而精,只包括養老和醫療兩大項目,其中養老項目包含遺屬和傷殘保障。在項目設置上,不是面面俱到、樣樣齊全,只能挑選人們最需要的、且難以自保的。設置遺屬和傷殘兩項,主要是增強社會保障的吸引力,並能真正防範部分家庭因主要勞力傷殘或亡故而落入貧困。

  二是項目捆綁式,養老和醫療兩大保障項目整合在一起,不允許參保者採取分拆的方式參保。未來的社會保障是一項綜合性制度,儘管其中設置了分項目,但不允許被拆開實施。

  三是只規定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年齡(年滿65歲),不規定退休年齡。未來的社會保障不應再像現在的社會保險那樣,對退休年齡作出硬性規定,而只需要明確享受社會保障的年齡。根據全球趨勢,這個年齡限定於男女一律65歲較為適宜。人們根據自身的情況,可選擇在65歲以前不再工作,但按月領取社會保障養老金,應在年滿65歲以後,即使特殊條件允許提前領取,也不得低於62歲,而且要適當減發養老金。

  四是參保成本低。未來社會保障的費率應根據精算確定,最好能控制在收入的15%以內,參保單位和個人各負擔一半,非組織化就業人員完全由個人負擔。同社會保險費相比,參加社會保障新制度,個人只用負擔工資收入的7.5%,比現在節省3.5個百分點;企業或僱主最多不超過7.5%,比參加社會保險減少22.5個百分點。如果按1998年有關成本數據推算,企業總成本將因此減少2個百分點,僅此一項就能增大企業的盈利空間。

  五是參保方式要靈活,只規定繳費年限,或把繳費年限折算成點數,允許間斷性繳費。65歲以前如果遇到讀書或失業等原因,可以不繳費,但要規定總繳費年限,比如20年甚至更高。

  六是不設個人賬戶,實行全國統籌、現收現付。未來的社會保障應是全國性制度,輔之於全國互聯互通的社會保障信息網絡,以準確記載參保人社會保障權益記錄。不論在哪裡繳納社會保障稅,年老時或因傷殘而不能工作,都能被社會保障所覆蓋。即使农民工回農村原籍,也能享受到應有的社會保障待遇。

  我建議以目前尚未被社會保險覆蓋的人群為對象,試行上述社會保障新制度,具體包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农民工、失地农民、鄉鎮企業職工、自僱人員、自由職業者等。但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等曾被社會保障舊制度覆蓋的人員,要設計特殊的制度轉軌方式。

  2002年,我曾以目前尚未被社會保險覆蓋的人群(含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為對象,社會保障費率按15%、人數按2.6億人估算,社會保障新計劃的籌資規模約為2100多億元。如果再把進城农民工的增量和城鎮新就業的人員算進來,每年籌資的增量將為110億元左右。以上兩項合計2200多億元。這個群體中已經離退休的人員約有870多萬人,每年需支付離退休費約760億元;這些人員的醫藥費按人均每月400元估算,全年約需420億元。收支相抵尚有1000多億元的結餘。即使只考慮存量,這筆錢積累20年就是2萬億元。應對30年後的人口老齡化高峰,會有足夠的資金實力。

  2003年,世界銀行在同我國財政部社會保障司進行的合作研究中,對我的社會保障新制度做了為期75年(2001~2075年)的精算,結論是:養老金一項所需費率只需要工資收入的12%。儘管所需費率很低,但在精算期內是不存在資金缺口的,相反,當新制度成熟后,每年資金還有結餘,結餘額約佔當年GDP的1%~1.5%,即使在目前預測的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2030年以後的20年內),資金結餘額雖減少,但也占當年GDP的1%。

  我對搞好社會保障充滿信心。但前提是改弦更張,不能再繼續走社會保險的路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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